1.       凡获得国外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已经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并于近期回国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包括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进驻孵化园区。

2.       申请人应拥有技术项目、专业从业人员、创办企业所必须的注册和营运资金;

3.       申请入园的留学人员应是企业创办者或技术牵头人,其技术是自行研究开发的、在国内或国际具有领先水平;

4.       申请人应掌握项目的核心技术,且该技术已基本开发完成并取得相关认证,申请人能提供完整技术资料;

5.      申请人每年在园区内工作的时间不低于60个工作日;

6.      申请入孵的企业应具备新技术企业资格;

7.       北邮通信公司将有选择的把对申请入园企业所提供的优惠条件转化为在申请人创办企业中占有适当比例的股份,并写进乙方企业的公司章程。